法门寺佛学院组织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

来源:陕西法门寺发布时间:2017-12-25

法门寺佛学院学僧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

 

会议主持人张西戈


法师学僧认真学习《宗教事务条例》

 

    大菩文化陕西讯 2017年12月22日至24日,法门寺佛学院组织师僧学习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会议在佛学院三楼大讲堂举行。佛学院副教务长隆慧法师、副教务长宽洋法师、总务长永能法师、慧海法师、光仁法师、演弘法师等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陕西六和法律服务有限公司首席法务官张西戈主持。

    

    会议认为,《条例》修订得非常及时,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针对宗教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就关系宗教工作法治化关键环节、涉及宗教界切身利益的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使宗教领域重点工作和宗教工作关键环节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相关规定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体现了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理论与实践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标志着宗教工作法治化迈上了新台阶,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有力贯彻,为进一步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建设法治政府、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具体内容上,新修订《条例》有诸多体现宗教工作新思路新举措、反映时代发展要求、回应宗教界合理诉求的创新与突破。《条例》充分保障了公民的信仰自由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权责更加分明,条文更加清晰,同时又对财务和资产管理,以及人员管理做出了规范,尤其是宗教资产的管理,宗教界要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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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妙雪 责任编辑:李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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