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生大和尚:新《宗教事务条例》是佛教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路明灯

来源:大菩文化发布时间:2018-01-21

广东珠海普陀寺


珠海普陀寺学习新《宗教事务条例》板报


珠海市佛教协会召开会长办公会议学习新《条例》,明生大和尚发表讲话


珠海普陀寺召开全体大会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


与会大众认真聆听


大菩文化广东讯 2017年8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第686号令,公布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新《条例》将于2018年2月正式实施。明生大和尚非常重视新《条例》的出台,积极带领广东省佛教协会引领全省佛教界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条例》,倡导加强佛教团体、佛教院校、佛教场所的自身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条例》为准绳积极开展弘法利生事业。以下是明生大和尚学习新《宗教事务条例》的感想:


修订并公布实施《宗教事务条例》,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有利于团结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投身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建设。


新修订的《条例》使宗教领域重点工作和宗教工作关键环节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相关规定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也从法律的高度充分保障了宗教界合法权益。广东省佛教协会将引领全省佛教界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新修订《条例》,切实加强佛教团体、佛教院校、佛教场所的自身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条例》为准绳积极开展弘法利生事业。全省23种佛教期刊、数家佛教自媒体、佛教活动场所及佛教院校的墙报都将大力宣传《条例》,以此引导四众弟子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以《条例》颁布实施契机,规范佛教团体、院校、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宗教财产、网络信息的管理,坚持抵制佛教商业化,维护佛教的清净庄严,为促进民族、宗教关系和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而精进不懈;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在我省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大背景下,推动新时代佛教事业健康发展,促进佛教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一言以蔽之,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是为全省、全国佛教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也为中国佛教在新形势、新时期下践行爱国爱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一盏指路明灯。(文:广东省佛教协会会长明生大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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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妙然 责任编辑:李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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