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全国两会心澄法师提案: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佛教团体工作

来源:大菩文化发布时间:2018-03-08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江苏省佛教协会会长心澄法师(摄影:王光华)


心澄法师提案: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佛教团体工作(摄影:王光华)


大菩文化北京讯 3月3日至3月20日,全国两会于北京隆重召开。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江苏省佛教协会会长心澄法师出席两会,代表佛教界向两会提案。以下为提案全文:


心澄法师提案: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佛教团体工作


佛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佛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履行着贯彻落实宗教政策法规、开展教务活动、培养佛教教职人员、维护合法权益、提供社会服务、开展对外交流等重要职能。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进入新时代,佛教团体的工作要求将越来越高,党和政府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佛教团体建设力度,作为团体特别是基层佛教团体建设有待加强,团体职能的发挥远远跟不上新形势。


一、佛教界现状及基层团体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江苏佛教是全国佛教的一个缩影。就江苏佛教而言,目前已经批准登记的活动场所有1138处,已认定备案的佛教教职人员2902人,信教群众214.1万余人。要引导好这样庞大的佛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队伍,发挥好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至关重要。江苏佛教省级团体,早在2001年,江苏省委、省政府就为包括省佛教协会在内的省级宗教团体落实了办公场所及部分编制、经费问题,缓解了省佛教协会“少人办事”和“缺钱办事”的难题。但基层佛教团体建设存在严重困难。很多基层团体办公场所只能依附于当地佛教活动场所,没有编制名额,缺少办公人员,缺乏办公经费,缺钱、少人的困境严重影响了基层佛教团体正常开展工作,制约了基层佛教团体职能的发挥。


1、基层佛教团体工作人员紧缺。首先,基层佛教团体几乎没有在编人员。江苏有13个设区市和71个县(区)级的佛教团体,截至2017年12月,全省佛教团体共有85个,工作人员320人,但在编人员仅13人,工作人员80%以上为兼职义工。其中,省级团体1个,工作人员9人,在编人员3人;设区市级团体13个,工作人员63人,在编人员8人;县(区)级团体71个,工作人员248人,在编人员2人。


其次,由于基层佛教团体没有资金保障,所聘人员要么年龄偏大、薪金较低,要么是兼职办公。年龄偏大者多不具备信息化办公能力,兼职工作者多缺乏对团体工作意义、工作性质的全面把握。


第三,缺少稳定的懂政策、熟悉办公流程和当地场所情况的办公人员,导致地方信息采集、报送过程中常常出现“真空地带”,下面信息上不来,上面政策下不去,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宗教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严重影响了科学决策。


2、基层佛教团体缺少基本的办公经费。基层佛教团体多没有基本的财政经费保障,主要靠团体领导班子成员所在的场所缴纳一定的会费维持团体工作,有的场所自身经费也不足,所以正常的会费也很难收齐。由于没有经费保障,无论是办公场所的租赁,还是工作人员的聘用,以及正常的团体工作开支都难以保障。基层团体的职能和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3、佛教界后备人才紧缺,影响佛教团体长远发展


做好佛教团体工作的“根本之举”在于人才建设。现在,佛教教职人员逐年减少,佛学院教育,缺乏一定吸引力,学历得不到如国民教育一样的社会认可,优秀的青年僧才不愿报考,佛学院就读人数减少。有的青年僧人,由于出家较早,国民大学教育尚未完成,出家后佛学院学历又不被认可,他们想继续研究和深造的机会相对较少,佛教界后备人才紧缺,将严重影响佛教团体建设暨佛教本身的长远发展。


二、建议加大力度,保障佛教基层团体作用的发挥


进入新时代,随着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的具体实施,佛教团体面对新形势,将承担越来越多的新的工作任务,发挥越来越大的重要作用。佛教团体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


1、建议增加佛教团体工作人员编制。建议基层团体,如设区市编办为市级佛教团体增设事业编制岗位,县级编办为区县佛教团体增设事业编制岗位,选拔、培养一批讲政治、懂宗教、会管理的佛教团体工作人员,确保工作的完成和落实。


2、建议增加财政补助。建议各级政府对佛教团体的财政补贴列入财政预算,适当增加对各级佛教团体的财政补贴。特别是基层团体,要确保财政补贴能够切实落到基层佛教团体建设中去,根据工作实际、按照相应标准逐年递增,让基层佛教团体作用和职能得以发挥。


3、建议加大对佛教人才培养力度。做好团体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人才培养,特别是后备人才的培养。优秀的佛教人才要具备良好的政治觉悟、佛学造诣、道德品质、宗教修持和现实表现等多个方面的标准,需要社会大力支持,佛教界着力培养。建议各级政府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首先,现在佛学院教育,多是创办人或创办单位自筹经费,维持佛学院的日常开支。建议财政部门对佛教院校提供常规经费投入,按生数提供一定标准的经费支持,以此提高各佛教院校办学的积极性,缓解一些佛教院校的办学经费困难。


其次,佛学院教育的学历,教育部门不认可,严重影响了佛学院的招生吸引力。建议政府能够予一定政策支持,为佛学院学僧提供更多深造的机会。可以探索佛学院与社会高校联合办学模式,让佛学院的学僧在修完与社会高校学生同样课程学分的情况下,获得社会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以便于毕业生能够有更多机会继续深造。


相信新时代,佛教团体,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必将发挥新的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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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妙文 责任编辑:李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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