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安佛协举办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

来源:大菩文化发布时间:2018-05-18

湖北咸安佛协举办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


参加培训学员都是来自各大寺院的主要负责人


湖北省佛协副秘书长、咸安佛协会长心平法师认真学习新条例


咸安区统战部副部长、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王琦就新修订《条例》进行解读


大菩文化湖北讯 5月18日上午,由湖北咸宁咸安区佛教协会举办的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暨传达《湖北省佛教协会九届二次理事会》会议精神在咸宁大乘禅寺举办。咸安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杨海军;湖北省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咸安佛教协会会长心平法师;湖北省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咸安佛协常务副会长悟证法师;副会长能明法师、心亮法师、陈良柱、秘书长胡刚等领导一并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同时来自全区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教职人员、佛教协会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共计80余人参加培训。


湖北省佛教协会办公室主任能诚法师主持开班仪式。胡刚秘书长在开班前传达《湖北省佛教协会九届二次理事会》会议精神。


开班仪式上,杨海军副局长介绍新修订《条例》背景情况和总体精神,并对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进行了部署并进行详细解读。他要求:一、要认识到培训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政治上清醒、方向上明白、行动上自觉的新时代合格僧众。二、把握重点,明确当前的紧迫任务;针对当前宗教乱象,要引起大家的警醒。三、学以致用,发挥代表人士的带头作用。杨海军副局长还要求参加培训班的各位学员要学以致用,团结带领信教群众,推进依法管理佛教事务。


心平法师提出几点要求:1、要求咸安区佛教界积极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将学习宣传中央精神作为长期重要政治任务;深刻学习领会《湖北省佛教协会九届二次理事会》会议精神。2、要切实担负起职责,引导咸安区佛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正知正见、正信正行;要加强佛教道风建设,主持正法、弘扬正风。3、要自觉抵制佛教商业化等乱象,加强寺院财务管理;积极开展佛教文化交流活动,重视善财助学等慈善工作的开展;不断加强学习,做有影响的人、做有影响的事情。 


下午13时,王琦局长就新修订《条例》进行解读,对新修订《条例》进行阐述讲解。王琦局长提出:一是加强宗教场所的管理问题,二是规范宗教活动的开展,三是加强宗教人员的管理,要发挥佛教的社会正能量,以人为本,引导信众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培训班上各寺院负责人针对新《条例》提问,王琦局长对各活动场所负责人一一回答相关政策。咸安佛教协会教务部主任法慧法师代表培训班学员作学习心得体会报告。培训会议结束后,咸安佛教协会召开2018年会长办公会议。(图:宗贤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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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妙月 责任编辑:李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