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佛教界举办宗教政策法规专场学习会

来源:大菩文化发布时间:2018-09-06

主席台人员


来自云南省各地法师、代表人士五百余人参加会议


认真听讲


大菩文化云南讯 9月5日,在云南省佛教协会2018年讲经交流会期间,来自云南省各地法师、代表人士五百余人集体学习《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云南省佛教协会七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决议》、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治理佛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治理滥塑大型露天造像多部委联动》、《云南省佛教协会关于在全省佛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的倡议书》。学习会由云南省佛教协会驻会副秘书长明捐法师主持。


云南省佛教协会驻会副会长、汉传佛教专委会主任淳法法师带领大众学习《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结合国内佛教近期发生的事件、引起的社会舆情与云南省内佛教现象,对与会僧众提出了要求:要加强各个寺院管理水平,提升僧众外在仪表与内在素质。积极组织各地寺院、信众学习相关法规,从自身做起,以戒为师,做一个符合时代要求、遵纪守法、具备责任感、保持清净庄严的衲子本色。


会中,云南省佛教协会副会长、曲靖市佛教协会会长演志法师带领大众学习《云南省佛教协会七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决议》,对云南省佛教道风建设、教风建设提出建议。


红河州佛教协会副会长明空法师带领大众学习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治理佛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云南省佛教应积极行动起来,抵制商业化侵蚀寺院,避免将佛教庸俗化、世俗化、娱乐化,保持佛教场所的清净氛围。


云南省佛教协会汉传佛教专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杜丽涛宣读《多部委联动关于治理滥塑大型露天造像》的内容,并将云南省近期开展的此项治理工作做汇报。


云南省佛教协会副会长、红河州佛教协会副会长有缘法师宣读《云南省佛教协会关于在全省佛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的倡议书》,号召云南省有条件的佛教活动场所要升挂国旗,在三宝具足的地方,红旗飘扬,体现佛教界人士爱国情怀,坚持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


淳法法师做总结发言:“每一个僧人都要积极学习,学习经典、学习法规政策,推动全省佛教界全面树立法治意识,提高佛教界人士和心中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健全各个寺院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建立持续的学习机制,为促进云南省佛教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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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妙月 责任编辑:李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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