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卫宁赴温州市护国寺调研

来源:温州护国寺发布时间:2019-03-08

浙江省人大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卫宁一行在市、区领导陪同下赴温州护国寺调研座谈会现场


浙江省人大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李卫宁(居中)


浙江省人大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卫宁一行在市、区领导陪同下赴温州护国寺调研座谈会现场


大菩文化浙江讯 3月7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卫宁一行九人莅临温州市护国寺调研,并召开宗教界人士座谈会,广泛听取温州宗教界人士关于修订《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赴调研的领导还有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民宗侨外委主任委员郭剑彪;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宗委主任楼炳文;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副主任委员朱绍平;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副主任委员陈清玲;省民宗委政法处处长蔡松芝;省民宗委宗教三处调研员贺再军等。

 

陪同调研和座谈的市领导有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施艾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孝政;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民宗侨外委主任委员金传顺;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金国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民宗侨外委副主任委员王人杰等。


陪同调研的瓯海区领导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宏儒,瓯海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潘晓勇,瓯海区人大副主任李康,瓯海区民宗局局长季祝仁等省、市、区领导,市民宗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和温州市宗教界代表人士参加了座谈。

 

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国务院2018年2月1日颁布实施的《宗教事务条例》,结合本省实际,省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2月27日发出《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李卫宁副主任要求与会人员积极发言,为更好的修订出台新条例提供更有力的实践依据,使其更具实用性与可操作性,有效有序推进新条例修订工作。


温州市佛教协会会长、江心寺方丈 智明法师


温州市佛教协会副会长、妙果寺方丈 达照法师


温州市佛教协会副会长、护国寺方丈 了证法师


参加座谈会的温州宗教界代表人士有温州市佛教协会会长智明法师,副会长达照法师,副会长了证法师。

 

在座谈会上各位代表人士畅所欲言,带着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参与其中。与会人员紧紧围绕会议主题,结合各自宗教工作实际,就如何夯实宗教工作基层基础,规范和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宗教事务管理中的职责;如何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发挥宗教团体职能;如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如何明确宗教财产权属,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如何强化行政执法以及法制建设、核心价值、规范管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宗委主任 楼炳文


谈会上,楼炳文主任指出,《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省委、省人大高度重视,同时立法需要集思广益,群策群力,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立法的过程就是约法三章,一旦立法大家就要按照新的法规共同遵守。楼主任充分肯定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表示修订小组会认真考虑,根据浙江实际,依照法治精神,科学立法。


浙江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施艾珠


施艾珠部长充分肯定了各位代表能汲取集体的智慧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建议,她希望市各宗教界的代表在座谈会后,还要继续集思广益,发挥宗教智慧,提供更好的建议和意见给有关部门。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李卫宁


最后,李卫宁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温州的宗教界代表对《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是发自内心的关心的,态度认真诚恳,做了充分思考和准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性强,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结合浙江实际,根据省人大的立法计划,在修订《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过程中,省委、省人大会继续征求各方意见,充分酝酿,达成社会尤其是宗教界的共识,针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会认真考虑,分析,科学吸收,有效落实。

 

了证大和尚、监院仁悟法师等于山门外迎接客人


了证大和尚、监院仁悟法师等于山门外迎接客人


了证大和尚、监院仁悟法师等于山门外迎接客人


参观大雄宝殿


参观图书馆


调研组一行的到来受到温州护国寺常住的热情接待,在方丈了证法师、监院仁悟法师的陪同下,参观了护国寺主要殿堂,还详细了解寺院发展历史、建筑布局特点、活动管理、普法教育等情况。调研组一行对寺院的法治教育宣传栏内容:《从佛教维度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修订颁布的国家《宗教事务条例》宣传、社会公益慈善活动等佛教中国化在本寺的具体化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和好评。(图:林文武)




编辑:妙加 责任编辑:李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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