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中国厦门国际佛事用品展览会参展规则介绍

来源:大菩文化发布时间:2012-06-25


第八届中国厦门国际佛事用品展馆平面图
 

    一、参展资格
 

    1、展会的管理机构是厦门会展金泓信展览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展会有关的一切事宜 , 所有参展申请须经其确认方为有效。 
 

    2、管理机构有权选择参展商。管理机构书面确认参展申请之前,参展商即使已经付款亦无任何权利。


    3、展览场地,是租给参展商在展览期间作为业务推广之用。参展商在展位布置及展期内运用展位空间之方式,必须符合管理机构的要求,否则管理机构有权清理参展商之展位,所需费用由参展单位支付。除参展规则明确规定情况外,任何参展商不得要求退回所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4、所有展品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假冒、伪劣及违法产品不得在展览会中展出。
 
    二、付款
 
    1、参展单位必须按时支付定金,若不按时支付定金,所定展位不予保留。


    2、参展单位必须按时支付余款。若不按时交余款,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所定展位取消,所交定金不退。


    3、参展单位支付定金或余款后,除非管理机构取消展会,无论任何理由退出展会,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4、若参展商未付清有关费用,管理机构有权拒绝其进馆或扣押其展品。
 
    三、空间分配
 

    1、管理机构全权分配参展商的展位,保留展位的最后决定权,可根据大会的需要调整展位安排。 
 

    2、展会期间的展位,是租与参展商本身,不能转让或与第三者共享。违者管理机构将有权收回展位。并作为下届展会申请资格的重要参考条件。


    3、参展企业如将展位转让或分割给其他与展会主题不相关的企业展示兜售产品,严重影响到大会的形象,管理机构将有权收回展位,并追究参展企业的责任,且将取消其申请参加下届展会的权利。
 

    四、严禁事项
 
    1、参展企业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在展会现场散布有损国家利益及社会稳定的相关言论,展位布置中严禁出现相关字样及图案。否则将由相关部门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展位中严禁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制度的活动,否则将由相关部门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3、展位中严禁派发非参展单位的数据,若参展商派发非参展单位数据,管理机构有权没收或取消参展单位资格。


    4、展位中严禁派发非主办单位的展览会宣传数据及有关名录数据,一经发现,管理机构立即取消其参展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求赔偿损失。 
 

    5、为尊重前来参观的广大出家众,素食者,严禁带荤食进入展馆,荤食用餐仅限会展中心大堂地下餐厅。

 

 

编辑:慧悟 责任编辑:李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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