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宗通同志任中共江苏省民委(省宗教局)党组书记

来源:菩萨在线      发布者:圣贤      时间:2011-06-08

主席台

 

江苏省人民政府徐鸣副省长代表省委、省政府讲话

 

省委统战部部长罗一民参加了会议

 

 

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王奇致辞



  菩萨在线江苏佛讯:日前,江苏省委决定,宿迁市委原副书记莫宗通任江苏省委统战部副部长、中共江苏省民委(省宗教局)党组书记。并推荐为江苏省民委主任、省宗教局局长人选。

 

  6月7日下午,江苏省民委(省宗教局)召开全体人员大会。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王奇宣布了省委关于莫宗通同志任职的决定。江苏省人民政府徐鸣副省长代表省委、省政府讲话,他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在以王军为班长的一班人领导下,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详细介绍了莫宗通同志的工作情况。对今后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化认识、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明确思路、突出重点,进一步开创江苏民族宗教工作的新局面;三是要改进作风、加强团结,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合力。莫宗通同志作了真诚而简练的任职发言,他表示一要坚持在学习中提高,迅速增强胜任工作的能力水平;二要坚持在继承中创新,不断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三要坚持在合作中共事,全力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四要坚持在求实中落实,着力树立勤廉务实的良好形象。

 

  省委统战部部长罗一民参加了会议。省民委、省宗教局原主任、局长王军同志主持了大会。

省民委、省宗教局原主任、局长王军

 

宿迁市委原副书记莫宗通

 

会议现场



  莫宗通,男,汉族,1960年1月出生,江苏赣榆县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历任连云港职业大学教师、马列主义教研室副主任、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科长、宿迁市委政研室副主任、组织部副部长、沭阳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宿迁市委常委、副书记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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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余林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