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佛教协会召开第五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
全体起立唱国歌
与会僧众认真听取会议内容
升旗仪式
爱国爱教
大菩文化辽宁讯 8月26日,锦州市佛教协会召开第五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传达学习中佛协九届三次理事会议、辽宁省佛协七届六次理事会精神。锦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戴明凯、市宗教局副局长胡琦、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科科长龙凯、市宗教局宗教科科长王新、锦州市佛教协会会长道极大和尚出席会议。锦州市宗教局副局长胡琦发表重要讲话。会议由市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大法法师主持。
常务副会长觉法法师、副会长常力法师、大赞法师先后带领与会僧人学习中央十二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和全国性宗教团体第六次联席会议《关于在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的倡议》及《关于自觉抵制佛教领域商业化不良影响的通知》。会后举行了庄严的升国旗仪式。
胡琦副局长在讲话中对锦州市佛教协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锦州的和谐稳定做出的努力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锦州市佛教协会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影响,树立了锦州佛教的良好形象。胡琦副局长要求,锦州市佛教协会要戒骄戒躁,正视自身发展。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引领,正风肃纪,严守教规戒律,要将教风建设作为佛教自身建设的根基,坚定秉持佛陀“以戒为师”的教诫。坚决纠正信仰淡化、戒律松弛、追名逐利、放逸懈怠、追求奢华等不良风气。切实加强佛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坚持学律持戒,保持佛教教职人员少欲知足、淡泊名利的本色。
与会僧众表示拥护中佛协九届三次理事会有关决议,自觉加强教风建设,自觉维护佛教良好形象,严格要求自己,积极有为,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爱国爱教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法管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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