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佛教界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来源:济南市佛教协会发布时间:2019-08-02

千佛山兴国禅寺开展新修订《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学习活动


历下区崇明寺开展新修订《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学习活动


商河县福庆寺组织僧众学习新修订《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章丘元音寺组织学习新修订《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章丘兴隆寺组织学习新修订《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转载自:济南市佛教协会,原标题:济南市佛教界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大菩文化山东讯 近日,在济南市佛教协会积极组织下,全市佛教界有序开展《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学习、贯彻落实活动。


2011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13年11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2019年7月26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


新修订《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编辑:施琪 责任编辑:李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