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佛教界学习新修订的《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

来源:大菩文化发布时间:2019-08-23

浙江省民宗委政策法规处调研员郭家明作详细解读


与会人员一致感到新修订的《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重要法律依据


认真学习


(转载自:舟山市佛教协会,原标题:舟山市佛教界学习新修订的《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


大菩文化浙江讯 8月22日下午,舟山市佛教界在市社会主义学院报告厅举办《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专题报告会,邀请了浙江省民宗委政策法规处调研员郭家明作详细解读。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周开龙,市佛教协会副会长、老天福禅寺监院印忠法师,市佛教协会副会长、七星禅寺监院常宏法师,市佛教协会秘书长、祖印禅寺监院真常法师,市佛协理事,各县(区)、功能区统战民宗干部,市直属佛教寺院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了报告会。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成员郭纪兵主持会议。


报告会上,郭家明从条例总则、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宗教教职人员等多个方面,深入浅出,细致周密地解释了《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条款,厘清了法规内涵和相关概念。


与会人员一致感到新修订的《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重要法律依据,保障了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规范了宗教事务管理,维护了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进一步提高了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对于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掌握宗教政策和工作要求,全面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佛教事业健康发展有了非常实用的法律依据。


会上郭纪兵部署了下一步进一步加强学习方案。一是将《条例》纳入全市干部理论学习大课堂学习内容。二是在市社会主义学院开设基层统战宗教干部《条例》专题培训班次。三是在中国佛学院普陀山学院举办全市佛教寺院监院学习《条例》专题培训班。




编辑:李蕴雨 责任编辑:李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