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佛协举办泰州市、市(区)佛协负责人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

来源:大菩文化发布时间:2019-09-11

共同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


市民宗局宗教处处长朱太兴担任本次培训班的主讲


(转载自:光孝寺,原标题:泰州市佛教协会举办泰州市、市(区)佛教协会负责人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


大菩文化江苏讯 9月10下午,泰州市佛教协会在佛协会议室举办泰州市、市(区)佛教协会负责人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泰州市佛教协会副秘书长以上成员参加了本次学习培训,市民宗局宗教处处长朱太兴担任本次培训班的主讲。


朱处长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学习过程中,朱处长通过《条例》中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宗教工作实际情况,向大家详细讲述了平时都会遇到的一些情况和问题,令大家受益匪浅。


经过本次学习培训,市佛协领导班子成员对《宗教事务条例》又有了深入的理解和掌握,将对今后各自的管理工作和权益维护提供更多的帮助。




编辑:李蕴雨 责任编辑:李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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