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生大和尚获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转载自:广东佛协,原标题:广东省佛教协会明生会长获颁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大菩文化广东讯 9月12日,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向广东省佛教协会会长明生大和尚发放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颁发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并健在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参战荣立一等功以上奖励并健在的军队人员(含退役军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出杰出贡献的国际友人。
明生大和尚荣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是党和政府对明生大和尚在促进民族团结、社会进步所做贡献的肯定,也是鼓励。明生大和尚表示,将继续带领广东省佛教界正信正行,为服务和谐社会、共建“一带一路”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