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菩文化江苏讯 3月2日,扬州市民宗局党组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体学习新修订的《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建明主持会议。全体局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参加学习会。
扬州市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建明对新修订的《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把握住时间节点。要结合《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日期、“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好学习宣传活动。
二是制定好学习计划。学法普法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要制定好年度、月度学习计划。
三是落实在工作当中。学习是基础,学以致用是目标,要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学习会上,扬州市局政法处成员就新修订的《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章“宗教团体”部分,与修订前内容、与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了比对,交流学习体会。
学习会后,扬州市民宗局印发《关于做好新修订的<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宗教团体、鉴真学院组织开展好学习宣传活动。(文/扬州市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