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积寺方丈本昌大和尚作动员讲话
大菩文化陕西讯 作为佛教净土宗祖庭,长安香积寺担负着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培养僧才的责任和义务。3月22日,香积寺组织全寺僧众在做好大众及个人防护工作的前提下,学习《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香积寺方丈本昌大和尚作学习动员,首座及监院慧超法师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
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意义十分重大。它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的划定,植被、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秦岭主梁、主要支脉范围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深入学习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指出,为了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改善秦岭在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生态功能,筑牢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陕西省实际,制定本条例。条例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文图/长安香积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