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灵隐寺征稿启事:影像 · 记忆 · 感恩杭州——我与灵隐

大菩文化 2019-05-31

灵隐寺大雄宝殿新旧照片


灵隐寺理公塔新旧照片


“我与灵隐寺”对比照


大菩文化浙江讯 从3月16日起,由杭州灵隐寺、都市快报社联合主办,杭州风行视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协办的“影像·记忆·感恩杭州——我与灵隐”活动发起征集令,请社会各界用照片、绘画、故事,来讲讲“我和我眼里的灵隐寺”。征集活动拟通过家庭相册不同年代在灵隐寺拍摄的照片(绘画),讲述“我和灵隐寺的故事”,反映70年来祖国的繁荣发展。


征稿时间为:2019年3月16日至5月31日


一、内容要求

1、征集家庭、个人与灵隐有关的照片、绘画及其他视觉作品和文字故事。拍摄时间不限。有些与灵隐有关的故事,限于当时条件没有拍照记录的,可以用旁证照片,或者新拍照片说明。

2、征集70年来参与灵隐寺保护、建设等的稿件。


咨询电话:13003697396


二、投稿方式

1、投稿请投邮箱:

1723693775@qq.com;

2、稿件请邮寄:

杭州市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新闻大厦“影像·记忆·感恩杭州——我与灵隐”征稿信箱。邮编310041。  


三、征稿要求

1、用一个人物(或一个家庭)、一个故事,几张照片(或其他视觉作品)来阐述。

2、照片须注明照片拍摄时间,附200字以上说明文字(老照片电子扫描,新拍照片3M以上)。说明文字内容包括照片(其他视觉作品)中人物关系、拍摄情况、感受等。绘画作品请说明绘画背景情况。文字材料则请表述清楚,字数不限。欢迎引人入胜、文字优美的真实故事。

3、中外家庭和游客均可投稿,每人限投邮件一次。如果有不同时期家庭和灵隐的合影及故事,可一并投送。

4、稿件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微信号、邮箱地址。


特别提醒

如是帮人投送的,请务必特别注明被帮者信息及联系电话。

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入选。

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虚构作品和故事不投稿;

投稿作品的所有权归作者所有,承办单位拥有使用权。作品投稿视同意授权此次活动举办单位及活动媒体进行信息网络传播及发行。


四、入选作品数量及奖励

1、征稿设入选奖30名;各奖奖金500元,颁发“我和灵隐”入选证书及此次活动2020灵隐寺台历。

2、征稿设参与奖300名;各奖此次活动2020灵隐寺台历(每本台历11幅照片为灵隐寺照片,其中一幅为参与者照片)。


五、其他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品不真实,经主办方核实,将取消入选资格。

2、此次征稿不收取费用。限于人力,恕不退稿。所有投稿须符合此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此启事各项规定。此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方。



编辑:妙文 责任编辑:李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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