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绥中普济寺暨弥陀寺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通启

来源:辽宁绥中普济寺活动时间:2024-04-13

原标题:辽宁绥中普济寺暨弥陀寺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通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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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秉承世尊遗教,光大如来戒法,绍隆佛种,续佛慧命,经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中国佛教协会(中佛会〔2023〕408号)批准,由辽宁省佛教协会主办,葫芦岛市佛教协会、绥中县佛教协会协办,绥中普济寺暨弥陀寺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戒期将严格按照《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汉传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汉传佛教传授三坛大戒的通知》(中佛会〔2016〕179号)的规定执行,具体通告如下:

 

一、传戒寺院及时间

 

男众:辽宁绥中普济寺

女众:辽宁绥中弥陀寺

传戒时间:2024年4月13日至5月13日(农历三月初五至四月初六)

报到时间:2024年4月11日、12日(不接受提前报到)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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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须知报名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无任何犯罪及法律纠纷)。

2、信仰纯正,勤修三学,遵守教义教规,品行端正。

3、六根具足,身心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体检证明。

4、年龄在20至59周岁之间(1965年4月13日至2004年4月13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日期为准,临时身份证无效)。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和一定的佛学知识。男众在寺院剃度并修学满一年以上(即2023年4月12日前剃度)。女众在寺院剃度并修学满两年以上(即2022年4月12日前剃度)。

5、无婚姻关系,曾有婚史者需已离婚后出家(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为未婚,若为曾有婚史者,应有离婚证明复印件或乡镇以上民政局、派出所出具的离异、丧偶证明)。

6、求戒僧人由剃度师和所在寺院以及当地佛教协会推荐并出具相关证明。

7、求戒僧人能熟背《朝暮课诵》、《沙弥律仪要略》和《毗尼日用切要》并具备基本佛事法务活动能力。

8.重新受戒者,须提交戒牒原件。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详见中国佛教协会官网:

https://www.chinabuddhism.com.cn/web/details/40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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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填表要求

 

1、申请受戒人员请去中国佛教协会网站下载《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出家二众受戒申请表》并用A4打印一式两份,相关链接:

https://www.chinabuddhism.com.cn/web/details/7

按中国佛教协会要求,本戒表为双面打印(两页打印在同一张纸的正反面)。建议电脑上填写,反面签名须手写。

2、戒表需规范、逐项填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可参考文末样表)。

3、涉及时间的须标明年月日,如出生日期、出家日期等须精确至日,年月日用 . 号间隔如:1996年1月13号填写格式为1996.01.13。

4、个人简历栏从小学开始一直写到求戒,当前的常住寺院为简历的最后一条,年对年,月对月,中间不可有空档期,有婚史者,简历中须标注结婚日期和离婚日期。还俗又重新出家者,应注明前后时间及老戒牒是否上交。简历中的年月用 . 号间隔,如1996.09——1999.08。

5、籍贯一栏必须和户口簿信息一致。

6、剃度师和出家寺院一栏必须与号条一致。

7、请用铅笔在表格正上方空白处注明身高、体重。

8、如实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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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材料清单

 

1、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两份)。包括户口簿首页、本人页,户口簿登记日期需更新到戒期前的3个月内。

2、户口簿婚姻状况为离异者,需提供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终审判决书)复印件(一式二份)丧偶的需提供丧偶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3、剃度师出具的号条两份,号条上名字和戒表必须一致。(号条格式见文末附件)

4、剃度师戒牒复印件(一式两份)。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项目须包含五官四肢、血压、心速、乙肝两对半、血常规、心电图、胸透。(体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6、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白色背景僧装照片4张,用于戒牒、制作胸牌等。

7、报到时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终审判决书、丧偶证明等)的原件务必随身带到戒场,接受面试及相关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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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根据以往传戒经验,为避免戒表填写格式不规范导致材料往复寄送,戒表及材料准备好后,必须先将电子版发送至辽宁省佛教协会传戒专属邮箱进行预审,预审确认无误后会通知准备纸质表格及材料再盖章、邮寄。

 

填写好的电子版受戒申请表(非扫描版),请发送至辽宁省佛教协会传戒专属邮箱:lnsfjxhjwb@163.com

 

七、邮寄地址

 

辽宁省佛教协会教务部预审电子表格材料后,传戒工作组会及时通知申请表资料合格者,将纸质戒表及受戒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

 

收件人:传戒工作组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45巷15号辽宁省佛教协会教务部(收)

电话:18641316890

邮编:110031

 

注:EMS邮寄,填写完整的戒表及所需材料一起寄往辽宁省佛教协会教务部(务必邮寄到上面的地址,邮寄到其他地址视为报名不成功),邮件寄出截止日期2024年3月25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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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子审核

 

1、教务部收到新戒邮寄的申请资料后,将按中国佛教协会的有关规定及戒律要求予以审查,对符合要求的新戒录取后,将以电话进行通知,新戒收到通知赴戒场报到,没接到通知者恕不接待。

2、进堂考察

进堂前,将由省佛教协会和传戒寺院组织对受戒人员进行身份查核及笔试和面试,考察受戒人员的身心健康状况,审核体检报告,考察是否具备和掌握必要的佛学知识、信仰是否坚定、知见和求戒发心是否端正,能否背诵《朝暮课诵》《沙弥律仪要略》和《毗尼日用切要》。

3、本戒场为新戒提供三衣、钵、具、洗漱用品等,戒费2300元(戒费由戒常住中兴功德主供养)。

 

九、联系方式

 

辽宁省佛教协会: 

法成法师:18641316890

安虔法师:13897936877

 

葫芦岛市佛教协会:

座机:0429—2939555

了宽法师:13591980033

 

普济寺客堂:

座机:0429—6792555

兴妙法师:18842957733

 

弥陀寺客堂:

座机:0429—6792369

兴禅法师:13704966366   

 

十、附件

 

1、号条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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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出家二众受戒申请表》填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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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妙桃 责任编辑:张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