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来源:每日甘肃网发布时间:2011-11-24

  2011年11月24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甘肃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吴国生就《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情况作了介绍。

 

  《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已由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9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35条,包含了总的原则、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宗教财产、法律责任等七个方面的内容。既保护了宗教界的合法权益,明确应承担的义务,又对相关处罚和宗教事务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甘肃省宗事务条例》起草中,遵循上位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确定的原则和内容,重点结合甘肃实际,对上位法相关内容做了细化、补充。一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保障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细化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内容,增强可操作性;三是对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中的有些内容按最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表述;四是针对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新情况和我省的实际,设置了一些条款;五是对相关的一些法律责任条款进行了明确。
 

 

 

编辑:猷廉 责任编辑:李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