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十二五”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来源:安徽省民委发布时间:2011-12-06

    经安徽省政府同意,《安徽省“十二五”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近日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会同省民委正式印发。

 

    《规划》分为“十一五”发展情况、“十二五”发展面临的形势、“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十二五”发展的主要任务和保障规划实施五个部分。

 

    《规划》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科学发展、转型发展、优先发展、和谐发展,为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繁荣、人民富足、生态良好的发展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规划》紧密结合安徽省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实际,与全省“十二五”发展目标衔接,明确提出了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农民人均纯收入、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五个方面的发展目标。概括起来,就是“综合实力明显提升,经济结构明显优化,农民人均纯收入明显增加,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社会建设稳步推进,经济社会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到十二五末,力争使全省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稳定赶上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规划》围绕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提出“十二五”时期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九个方面主要任务: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优先发展少数民族科技教育事业,着力加快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繁荣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拓宽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群众增收渠道,促进群众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加强城市民族工作,构筑和谐城市民族关系;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营造各民族和谐发展良好氛围;推进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工作,加强对口民族工作部门能力建设。

 

    为确保完成以上目标和任务,《规划》明确了五个方面措施保障规划实施,一是明确落实规划目标责任;二是强化政策统筹协调;三是构建帮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长效机制;四是加强民族法制建设;五是加强民族事务管理和监督检查。通过这些措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编辑:圣贤 责任编辑:李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