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丘尼的八敬法

来源:大菩文化发布时间:2017-07-27

比丘尼:受了具足戒德女子(图片来源:大菩文化 摄影:妙静)

 

    八敬法,八敬法又名八敬戒、八尊师法、八不可越法、八不可过法等,简称为八敬法。这是佛陀规定比丘尼众应须恭敬比丘众,尊重比丘的八件要事,一旦发心受过比丘尼戒,亦须加受八敬法,故后人称之为八敬法。何等为八?分别如下:

  

  一、百岁比丘尼应礼初夏比丘足。

  

  二、不骂比丘、不谤比丘。

  

  三、比丘尼不得举比丘过,比丘得举比丘尼过。

  

  四、比丘尼具足戒,须在二部僧中受(先于尼僧中作本法,再求比丘僧为之受戒)。

  

  五、比丘尼犯僧残罪,应在二部僧中忏除。

  

  六、每半月须求比丘教诫。

  

  七、不同比丘同住一处结夏安居,也不得远离比丘住处结夏安居(为便利请求教诫故)。

  

  八、安居圆满,应求比丘为比丘尼作见、闻、疑罪约三种自恣(自由举罪)。

 

 

编辑:果立 责任编辑:李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