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住持”称谓演化史

来源:大菩文化发布时间:2019-08-29

住持一词,在僧众耳里并不陌生。它代表了一种职位,是一座寺院的领导人。但住持一词最初并非此意,你知道寺院“住持”称谓的演化史吗? 


原为安住、维持之意



在佛教经典中,我们总能看到“住持”一词,如《圆觉经》中曾说道“一切如来,光严住持”,《七佛经》中则说道“住持教化,宣说法教”。住持,其梵文原意为安住、维持。


随着佛教的不断发展,在中土佛教中,“住持”一词被赋予更多意义。《南海寄归内法传》称“夫教授门徒,绍隆之要,若不存念,则法灭可期……必能准教奉行,即是住持不绝”。此时“住持”可为僧众维护佛法并扶持佛法、传承佛法使其永久流传之意。


辞典将“住持”一词译为:安住于世而保持法也。这一系列都说明“住持”最早是被当做为动词,指的是济度众生、维持佛教之意


住持——寺院首脑



有学者认为“住持”一词作为寺职出现于丛林中始于五代时期。《东岳冥福禅院新写藏经碑》中云:“是院先有主者僧顺公……与先院主僧道言相继住持六十余载。”但此时,“住持”仍是维持佛法之意,“院主”才为实质性僧职。


等到了北宋,“住持”一词常被用为前缀,如“住持沙门”、“住持院主”、“住持赐紫某”等。人们将“住持”与表示僧人职位的词语放在一起,此时的住持并不代表其他含义,而仅仅作为一个前缀语素,这也使得“住持”一词由原先的动词慢慢名词化。


崇宁二年完成的《禅苑清规》一书中,将寺院首脑称为“住持人”,《禅林宝训》中提及寺院院主也常以“住持人”代替。此时“住持”一词的名词化与职位化已初步完成。


而南宋赵彦卫编撰的《云麓漫钞》中,则有这样地记载:汉明帝梦金人……隋曰道场,唐曰寺,本朝则大曰寺,次曰院。在法,寺有寺主,郡有僧首,总称主首。宣和三年,禁称主字,改曰管勾院门、同管勾院门事,供养主作知事,庵主作住持。建炎初,避御名,并改曰住持。至此,“住持”一词正式成为寺院首脑的职位称呼


住持职能



住持者,主持佛法之名也。丛林立住持者,藉人持其法,使之永住而不灭也。夫法者,大圣之道也;戒定慧者,持法之本也;僧园众务者,持法之事也。本立而事乃治;事治而本愈固。故住持之人,其关系最重大也。


住持作为寺院的领导者,综合管理寺院内的各类事务。包括修持、寺务、戒律清规、弘法、经济财务等。当然,住持最主要的职责在于弘扬佛法,带领僧侣走上菩提大道,因此说法活动是其首要职责所在。除说法活动以外,寺院的各类法会活动也通常由本寺住持主法。


同时,住持作为寺院代表,也是对外事务的负责人。住持作为寺院的一张“名片”,参与寺院的对外交流活动。寺院的对外交流通常为丛林之间的教内交流、不同派系的教外交流、寺院与普罗大众的僧俗交流以及与政府之间的工作交流与制度学习等。


新时代下的住持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住持作为寺院的最高领导者,国家给予了高度重视。住持,不仅仅是单独的一个寺院职位亦或是一个寺院形象,更代表了佛教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形象,乃至中国佛教的对外形象。


一座寺院的住持,要能带领僧侣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与佛教管理制度,需要带领僧侣合理合法地开展佛教活动。因此,如今的住持,其内涵更为丰富,其职能也更为艰巨与多样化。


1993年国家颁布的《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对寺院住持的任选与职能进行明确规定,1997年中国佛教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通过的《关于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退职的若干规定》,对住持的任职资格及职能进行补充说明


住持一词,经过不断地演变,已由最初的安住、维持之意演绎为寺院职位,但其根本还是旨在弘扬佛法。


新时代下,一系列的政策文件为住持“保驾护航”,确保其规范化、法制化、民主化。


看完,你了解寺院“住持”称谓的演化史了吗?


(图:许长征 赵晓军 王强 章柏云 文:妙清)



编辑:贺雪垠 责任编辑:李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