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是学法成佛的重要阶梯

来源:大菩文化发布时间:2010-01-01

    迄今为止,在汉地的佛教界有一种误执,以为因明只是一种立破论辩的工具,“读因明不能成佛”,故而对因明颇为冷淡,不研不习,以至自宋元以来几成绝学。


    然而,只有破邪才能立正,弘扬正法当以破斥邪道为前提,龙树《方便心论》云:“世若无论,迷惑者众,则为世间邪智巧辩,所共诳惑,起不善业,轮回恶趣,失真实利……故我为欲利益众生,造此正论。”陈那《集量论》首颂云:“敬礼定量欲利生,大师善逝救护者,为成量故从自论,集诸散说汇为一。”陈那造因明论之目的就是为了敬礼具足成为定量之如来世尊,为欲成立诸正量故。窥基《大疏》曰:“菩萨求法?当于何求,当于一切五明处求。”而因明正是“法户之枢机”、“玄关之钤键”。《瑜伽师地论》把成佛过程分成十七地阶梯,而因明至少也属于第十“闻所成地”。


法尊法师所著的《西藏佛教史》中讲到宗喀巴“了知以正理证明 解脱,与成佛之可能,更无超出因明上者。”宗喀巴大师“以无垢智慧,总观所有因明论著,特别是《集量论》和《释量论》,摄尽一切如来教法,修行次第,毫无错乱。”(第126页)


近代以来的中国佛教大德亦多重视因明,杨仁山力主“专心研究因明、唯识二部,期于彻底通达,为学佛者之楷模。”(《杨仁山居士遗著》第九册《与桂伯华书二》)太虚大师则著有《因明概论》,并在其《真现实论宗依论》、《真现实论宗体论》中将因明伸延到大经三德秘藏,把因明上升为系统的成佛哲学。为了进一步阐明因明乃求法成佛之重要阶梯,特作以下论述:


一、因明论式的破邪立正作用


佛教是在与外道邪说的抗争中发扬光大的,作为论辩工具的因明功不可没,在佛教史上,大德高僧,辩经弘法,无不滔滔不绝而雄风千古。龙树菩萨在那烂陀寺时,曾有一声闻部比丘商羯罗造《正理庄严论》十二亿颂,用以非难大乘。龙树经过三次辩论击败了他。


新因明的开创者陈那菩萨在那烂陀寺三次击败婆罗门学者苏突罗门耶,在羯陵伽丛林潜修时,又三次辩胜于婆罗门教徒杰那波,后来,他到南方巡游,一一制伏诸多外道,被时人崇为“辩论牛王”。


法称通过因明论辩教化曾折服有“辩论之尊”称号的童嬉及五百婆罗门接受佛法,使富楼那等人归信佛门并建寺庙五十处,使南印度国王、臣民数十万人归入佛门,使边地的外道奉佛。


我国的玄奘大师在印度曲女城无遮大会上立“真唯识量”:
真故极成色,不离于眼识;(宗)
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因)
犹如眼识。(喻)
十八天中,数万外道无一敢出来诘难,被大乘教人誉为“万世立量之正轨”。


在藏传佛教中,莲花生与汉地大乘和尚的顿、渐之辩成为千古美谈。至于萨迦班钦、宗喀巴、一世达赖根敦珠马等都是以善辩而著称。现代藏地的寺院中,仍是以辩论的方法学习教义,亦为考试和迁升教职的方法,成为世界佛教中独具一格的教育体制。


因明是通过驳论与立论来破邪立正的,吕澂先生在其《因明纲要》中结合因明义理曾举出佛典中的六十二个例式,充分体现了因明论式破邪立正的重要作用。如“例六《广百论释》二,破胜论云:‘且明论声,许能诠故,应非常住。’顺文立量应云:‘汝执明论声,应非常住,能诠故。’”藏传因明中则有与中观应成教义一致的专用于破斥邪见的“应成论式”。


在佛家经论中运用因明论式较早的可见于《阿含经》中有“四记论”,有“知”、“处”、“喻”的三支式。《方便心论》、《瑜伽师地论》、《解深密经》、《俱舍论》、《迴诤论》、《唯识二十颂》、《唯识三十颂》、《大乘掌诊论》、《般若灯论》、《入中论》、《广百论释》、《成唯识论》以及宗喀巴的《辨了不了义论》、《菩提道次第广论》等都有因明论式的立破运用。人们常常以为禅宗“不立文字”,故与因明无缘,其实不然。唐禅宗大师宗密的《禅源诸诠集》中提出有“十所以”,明确指出:“量有三种,勘契须同故。”“十所以”的每一题中都是前一句为宗,后一句是因,完全与因明论式相合。而且《坛经》中所说的“三十六对”、“出语尽双,皆取对法”,以“无”对有,以“有”对无,实际上也是一种只破不立的应成论式。至于禅门的无数机辩公案,更可以说是佛家辩学的创造性发展。可见,无论显宗、密宗,小乘、大乘,经部、正量部,瑜伽、中观,汉传、藏传,运用因明论式来破邪立正都是一贯的。


二、因明量论的证悟作用


因明又常常被称之为“量论”,什么是量呢?如果把“量”看作为动词,这就是指认识过程,而如果把“量”看作名词,这就 指认识的结果。法称《释量论》云:“量为无欺智。”普觉《因明学启蒙》明确为“新起非欺诳之别。”(杨化群《藏传因明学》第201页,西藏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即具有“新起”、“非欺诳”、“了别”三个要求。因明有现、比二量,它们可以直接或间接地达到证悟。


陈那新因明中举有四种现量,即五根现量、俱意现量、自证现量和瑜伽现量,现量是直接与真谛相通的。是对自相的认识,是认识主体第一刹那的纯感觉。
第一种是五根现量,这是五根对色、声、香、味、触等分别的当下感知。
第二种是俱意现量,是于五识根俱发起之时,意识的自体有跃证对象的自相之行为的直观。
第三种自证分现量,亦云是贪等的自证分,是在自己证知贪、嗔、痴、苦、乐等心所的一切,也就是说此贪嗔痴等而自觉,以其事而看自体,则亦是本质直观。
第四种是瑜伽现量,是说修瑜伽行者离一切教的分别,而崛起实义之智。可以说凡修佛道的净业者,在依教说而悟入,又进而超越一切教说,迄至于彻底的觉证,这种超越一切对象的自觉,已超越了纯感觉,是一种理性直观。


对于这四种现量,以佛家来说,还应该有所区别。如第一的五根现量,仅是世俗的立场,只是一种朴素的对实在的感知。次二的俱意现量在统觉的立场而行解时,有落于迷误的可能。第三的自证分现量,这是在散心的立场上分别生起的。而只有瑜伽现量与上述不同,全于定心立场,是独立自主的体验,这才是真谛。总之,五根现量,是起于世间最低层处的知识,是一种俗智。而修定者现量是出世间的最高层知识,这才是真智。而其余两种则是介于二者之间。可见四种现量的地位和伤脑筋是不一样的,圆满修成者四者皆具,常人只具前三种,幼儿只有前二种,而有精神疾病的人只有第一种。更进一步而言,由于每个人的善根不一,对于现量所反映的境界有别,故而凡圣之境界,在于现量之深浅与反馈。


现量是从正面、从表诠上缘境,而比量则不同,它是从否定的方面,从遮诠来缘境,虽然它离实在更远一些,但也是可以间接地达到真谛。


天主《入论》云:“言比量者,谓藉众相而观于义。”“由彼为因,於所比义,有正智生,了知有水、或无常等,是名比量。”这就是说依据于三相具足之正因(如:有烟故)在缘“共相”境中产生了正智(此山有火)的这样一种推理。虽然,比量所缘之共相境是一种主观假立,相比于现量而言,离对象更远了。但“分别心之事,虽是无事,然是依有事而起……是先由现量亲见瓶事,依此事乃生分别心之瓶相,而了知瓶。”“于珠光处求珠,则可得珠;于灯光处求珠,则不得珠。”(一世达赖根敦珠巴《释量论释》第182页,法尊编译,中国佛协1982年印行。)这里的“此”也可以说就是刹那的真实存在,而“山”、“火”、“烟”尽管是主观假立,但仍与“此”是有真实联系的。这里的“有烟”、“有火”的正面断定,实际上是以“非无烟”、“非无火”的反面遮诠来表达的。


三、“佛是定量”的因明论证


在陈那《集量论》中作为造论之礼赞,颂曰:“敬礼定量欲利生,大师善逝救护者。”颂扬佛是因果功德圆满之“定量”(人格化的绝对真理)。法称在《释理论》中把此颂扩充达到定量,把大乘佛教的四谛原理与因明的知识论、逻辑论糅为一体。可以说,《成量品》是因明知识论的内明基础,使因明最终完成了佛学化。法称的这一思想,特别为其后学中的庄严派所发扬光大,亦成为藏传因明的一大特色。因明由此跳出了仅作为论辩工具的“小道”地位,而成为成佛求解脱的必由之路,藏传因明千年而不衰,这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法称《释量论》云:“世尊具是量”,根敦珠巴作了解释:“佛世尊是量,以于所化之增上生决定胜,无所欺诳,及新了知四谛真理,具彼二德故。”(《释量论释》第123页,中国佛协1982年印行,以下只略标页码)又说:“以佛具彼新生不欺智故,是为定量。”(第123页)这里之所以要说“成为”,是为了排除外道所谓定量是“无生自然”的错误观点。法称又特别强调了二点:


1、佛作为定量不是指“无所不知”,而只是指明了寻求解脱的智慧和方法的四谛原理:“了知取舍性,及其诸方便,许彼为定量,非了知一切。”(第128页)
2、佛作为定量也不在于通晓世界上有多少种虫蚁,也并非仅仅是看得远一些:“此能知虫数,于我无所需”,“若见远是量,当来依鹫鸟。”(第128页)
佛是从流转门和还灭门而成为定量的。如图:
流转门(顺成立量):因圆满(意乐圆满          加行圆满)       果圆满(善逝      救护)
这一部分共有二十九个因明论式构成,如:
1、“诸佛世尊是定量士夫,其能立由修习大悲心而生故。”(第128页)
2、“其大悲心非从无因及邪因生,是由多生修习悲愍而生故。”(同上)
3、“胎生无间之心,应有前心为先,是心识故,如此现在心。”(第129页)
4、“平常人之死心,应有后心结续,是有染心故,如此现在心。”(同上)
5、“然悲等之所依坚固,是由修习自然转胜之功德故。”(第143页)
6、“又由彼等修习所生彼悲愍等,其后后修习功力展转增胜,是心性中所生功德故。以是心中由修习生,复是自然而转故。喻如火等于薪等自然而转,又如水银与金等和合熔化,不待第二熔化故。”(第143页)
7、“悲等诸觉心若己修习、于何量住?应不住增长。何以故?以是从前同类种子增长者之心中功德故。”(同上)
8、“悲心以自种子为因者,若无逆品损害,则于心中自然而转成彼体性,以是从自种子所生之心功德故。”(第144页)
9、“诸 佛世尊由修习力成悲体性。谓由前前修习之心法,悲愍、离贪之觉等为同类余心显现之根本故,喻如阿罗汉离贪之觉。”(同上)


以上九个因明论式,宗、因、喻具足,三相圆满,用以论证佛之“意乐圆满。”以下再证“加行圆满”直至“果圆满”。具体来说,意乐圆满也就是要具有大悲心,这种大悲心是佛多生多世修习积累而成,然后要进入加行道,精勤修习息灭众苦的诸方便法门,才能达到圆满。进一步要达到果圆满,从自身而言要修得三种“善逝”即如陈那所说的“极善殊妙义”、“永不退转义”、“无余圆满义”(见法尊译《集量论略解》第1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从利他的角度便要成为普度众生的“救护者”,这是流转门。


还灭门(逆成立量):果圆满(救护        善逝)       因圆满(加行圆满        意乐圆满)


这里,佛首先是以宣说四圣谛,成为救护者,进而明达“无我慧”而达到因圆满。又为利他而勤修,经加行圆满再复归到大悲心的意乐圆满。这又有三十九个因明论式。
据说宗喀巴大师“阅读到这一品时(释量论成量品),对法称论师论著的理路,引起无量不可压伏之猛利信心。这时,毛发竖立,悲喜交加,眼泪扑簌簌地直流下来。以后每次阅读《释量论》时,都是如此。”(转引自台南湛然寺《福田》157期第23页)可以说正是法称的《成量品》体现了因明和内明的融合,天衣无缝,尽善尽美。这也正是佛子学因明的最高境界啊!

 

 

编辑:果信 责任编辑:李蕴雨